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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公众号小声比比携乎睿数据捅马蜂窝,引发强势围观,人民群众纷纷点赞表达支持。在这一过程中,又有些三观扭曲的不和谐声音出现,说“小声比比与乎睿数据的做法不得人心”,“伤害了一家优秀的企业”,“马蜂窝的做法属于行业惯例”,“围观群众看热闹不嫌事大”等等。好在如今人心没那么容易被代表,人民群众眼睛雪亮、态度分明。

 

这一次,不仅要为挺身而出的小声比比和乎睿数据点赞,也要为表态的吃瓜群众点赞,我们并非冷漠的路人,不会因为这件事表面上与自己无关就没有立场。这年头,吃瓜群众也不好当,我所见过对吃瓜群众最恶毒的攻击,是刘强东美国事件后,某篇疑似洗地的软文把这场围观形容为“小人的狂欢”。对于这种论调,做了一辈子好孩子的我感到委屈和愤怒,并拒绝因为围观丑闻而被“小人”。我不认为关注一个名人相关的刑事案件需要承受任何道德压力,而围观一个为了实际控制人可以公然对其数十万股东和数十亿网民撒谎的上市公司是什么下场,更是每一个正直的人都会想做的事情。

 

作为吃瓜群众,很多人在围观的过程中感到快慰,这并非是什么可耻的感情,更不是什么“小人的狂欢”。对于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来说,这种快慰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看到报应的到来,看到但凡有错必有后果,二是看到又一束光亮照进了原本阴暗的角落,或许能为这一地腐朽带来些什么转机。而在这种朴素感情的驱使下,相信人们也会继续吃瓜、继续围观下去。

 

01

 

这次捅马蜂窝,主要捅在“2100万真实点评”这一点上。乎睿数据发现,“以一字不差作为抄袭标准,以抄袭150个不同的大众点评账户作为抄袭账号标准,马蜂窝上有7464个抄袭账号,合计抄袭572万条餐饮点评和1221万条酒店点评,占总点评数的85%”。而马蜂窝之后的声明与删除部分点评内容的行为,证实了这一抄袭的存在。

 

从大量抄袭账号属于官方账号这一点看,马蜂窝即使未直接实施点评抄袭行为,对此也知情或至少应当知情。而且作为平台方,把抄袭问题甩锅给点评账号的做法显然行不通,否则阿里巴巴把假货问题甩锅商家即可,也无需大费周章打假了。应当说,点评抄袭泛滥的问题责任在马蜂窝。

 

点评内容是原作者的创作,抄袭行为首先侵害了点评原作者的著作权,是一种侵权行为。对于被抄袭的点评类平台来说,为获取用户注册与评论,这些平台付出了不菲的运营与营销代价,点评内容被抄袭与失窃无异。这两类受害者没有明确发声、采取行动,想必是综合考量了维权相关行动的成本与收益,但并不代表损害没有发生。

 

大量点评内容系从其他平台抄袭而来,说明马蜂窝标榜的“真实点评”涉嫌虚假宣传。大众一般认为,所谓“真实点评”的意思是餐厅或酒店的实际消费者记录下的自身感受,而抄袭账号并无实际消费体验,直接复制他人文字进行点评,显然会对不知情的用户产生误导。进一步的,抄袭点评的标准是什么?是不是只抄好评不抄差评?商家是否可能向这些账号买到好评?这些旁人都无从知晓。从乎睿挖掘出的水军水文问题来看,这些点评质量确实堪忧。如果某个商家在其他平台的正常点评是好差掺半,而抄袭账户只把好评扒拉过来,对于马蜂窝用户来说,照此安排食宿行程,轻则有所失望,重则上当受骗。所以说,用户不要以为这种抄袭“汇总”可以节省自己在各平台比较的时间精力,更有可能的情况是掉进坑里。

 

在用户方面,我们可以听到熟悉的“你知道为了用户他有多努力吗”,这类说法犯了一个常见的逻辑错误,即把行为动机的正当性,混淆为行为本身或者行为结果的正当性。事实上,无论动机与初衷多么正当,都无法合理化一个错误的行为,而所谓的努力如果是指抄袭或者提供抄袭环境,那么对公众来说这种努力最好从未发生过。更何况,我们并没有看到用户受到多么真心的对待,用于鼓励平台活跃用户的抽奖活动,亦被曝出有奖项大量被员工中得的迹象。

 

在商家方面,得到引流的商家自然是马蜂窝的受益者,即使知道虚假点评的存在,多数也沉默以对,甚至为了利益站起来力挺马蜂窝。然而,真正诚实的、不与抄袭账号背后团体合作推广、让用户真实点评的商家,受到了潜在的损失,一些原本属于他们的客户被带到了别处,而他们自己甚至不知道蒙受了损失。这是一群沉默的受害者。

 

于是明面上,我们已经有了被抄袭人、被抄袭平台、用户、商家这么多受害人,可见马蜂窝的做法绝不是某些黑心评论说的“让大家都好”,而是需要有人来曝光、阻止、纠正的错误。所以说,小声比比与乎睿数据并不是多管闲事,这也是他们获得吃瓜群众支持的原因。而吃瓜群众也不只是在看热闹,除了自己和身边人很有可能成为上述受害者的一员,一个充满抄袭、造假、欺诈的社会环境会给所有人带来危害。

 

02

 

有些所谓的投资人士提到,内容剽窃、数据造假在TMT行业普遍存在,用他们的黑话来说,是“社区普遍问题”。他们以一副业内知情人士“我早就知道”的口吻指吃瓜群众“大惊小怪”,仿佛这事天经地义。

 

必须指出,投资行业存在部分所谓投资人,顶着一些奇怪的光环,被投企业、LP资方、政府几头忽悠,技术、市场、经营管理一窍不通,成日里靠吹嘘与xx大佬熟识、有xx关系做业务,能力水平与道德素养均十分低下。他们不仅对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习以为常,甚至于自己成立或投资制造假数据、假流量的公司,乃至于指导、怂恿其他被投企业做假数据、买假流量。终于把行业搞得乌烟瘴气,李逵李鬼真假难辨。如今的各种点击量、转发量、收视率、市场份额到底成色几何,相信已经谁也说不清楚了。

 

那么这些所谓投资人不择手段的行为给资金方赚到钱了吗?除了极少数几家成功上市找到二级接盘侠外,大多数要么惨淡收场,要么成为吸金黑洞靠一轮又一轮融资度日,他们自己则一边吃管理费、一边受被投企业孝敬,捞得盆满钵满。

 

很多LP是金融机构的各种资管产品或者政府资金,其实际出资人是公众,在这里要替真正的资金提供方问一句,拿这么多钱就是为了建一个充满谎言的社区忽悠大家吗?经常看到一些文章说资本促进技术进步、带来创新、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好像资本是什么圣物似的。不吹不黑地说,资本是中性的,好人手里它做好事,坏人手里它做坏事。资本做过不少好事,看得到的坏事也实在不少。

 

今天,靠着资本运作身家亿万的群体当中,在某些估值几十上百亿的所谓独角兽企业的创始人与资本推手当中,其发家致富的道路存在法律与道德瑕疵的不是个案,数据造假、财务报表造假、利益输送等问题频有曝光,给公众以“先要变坏才能有钱”、“有钱人没好人”的错误印象,这也是仇富心理越来越普遍的原因之一。而这些“成功”,不断刷低社会道德底线,不知激励了多少心术不正之人,又寒了多少良心。

 

而有些人靠在违法的边缘游走发家致富也就罢了,还用金钱开道,使用雇佣水军等手段争夺话语权,打压质疑与反对的声音,妄图在不道德的海洋里无拘无束地畅游。这个时候,吃瓜群众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我们可能没有精力像收费黑公关那样炮制一篇又一篇错漏百出、逻辑荒谬的洗地软文,但我们会用点赞、赞赏和转发表明态度和立场,向世人展示人心向背、公道尚在。

 

创造无数富豪的互联网行业与TMT投资业、身家动辄上亿的行业人物,亦应该向公众交代清楚,为何这些问题由刚毕业学生初创的乎睿数据曝光,行业的其他人是不明情况还是刻意隐瞒,行业是不是已经一滩浑水失去自净能力,吹嘘了这么多年的大数据技术真正用到了哪里去,打算把包括用户和客户在内的公众愚弄到何时。

 

03

 

对于热点事件,吃瓜群众的围观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公共事务的参与方式,包含三层诉求:

1)通过围观的方式向相关各方施加压力,迫使其披露更多信息细节。

2)对事态的发展表达关切,监督事件处理的结果。

3)对系统公平、正义的追求。

良好的围观后果,常常是某种典范或者公共标准的建立,有利于社会治理与整体道德水准的提升。

 

例如在围观昆山龙哥案件的过程中,人们注意到部分法院在正当防卫的案件判决中存在和稀泥的情况,仅仅依据伤害结果而非案情进行判决,人们感到防卫权受到损害,于是纷纷关注。而昆山警方与检方的不起诉结果,对防卫权予以肯定,并为日后类似案件树立了良好典范。

 

#metoo#运动是一个典型的依赖吃瓜群众参与的系列事件。性骚扰受害人在得不到相关救济时,向公众披露信息,希望得到关注,向当事人与相关部门施压。metoo的受害人虽然以女性为主,但不应认为这是场女权运动。事实上,metoo运动质疑的是利用优势的权力地位进行性骚扰这一潜规则的合理性。在男权社会,体现为男性对女性的骚扰;在职场,体现为上司对下属的骚扰;在校园,体现为师长对学生后辈的骚扰。

 

metoo运动中,人们不仅仅盯着一个个表面光鲜看似有头有脸人物的的阴暗面,也不是要毁掉施害者的人生,而是带着不道德不公正的行为如何得到惩戒与纠正的疑问关注事件。这些事件最终的结局,会成为未来无数类似事件的典范。在这个意义上,设立较高的标准,让潜在的施害者敬畏,是相当合理和必要的。

 

因此,metoo运动的理想结果,是让人们确立“以任何优势权力地位获得任何程度与形式的性利益都是严重不道德行为”这一道德规范,并且由学校、企业等机构制定相应规章。

 

metoo运动类似,吃瓜群众围观的事件中,包括企业造假、科研造假等,并非所有的错误都触犯法律,难以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约束,法律本身的发展速度也并不总是能跟上时代的要求。但是不违法不代表被允许,不代表危害小,这就需要在舆论监督下建立起道德规范、行业规范与处置范式作为法律规范的补充。

 

值得警惕的是,总有人出于各种目的,试图把“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生生混淆成“世界没有是非黑白”,试图合理化一切不道德的行为,试图说明抄袭、作弊、造假统统情有可原,试图拒绝法律之外的一切规范,以期在灰色地带获得最大利益,这显然不能见容于现代文明社会。

 

今天对马蜂窝的围观,对小声比比和乎睿数据的支持,是吃瓜群众再次重申了道德底线,数据造假是卑鄙的,内容抄袭是可耻的,无论这已经有多普遍,无论这是否已经是行业潜规则。

 

04

 

面对质疑,我们没有看到马蜂窝的歉意,没有看到对用户有任何愧疚,没有看到对管理漏洞的反思,也没有看到一丝悔改的迹象。相反,我们看到了狡辩,看到了卖弄情怀,看到了熟悉的“已被查证的有组织攻击行为”,而将普通的质疑夸张为有组织的攻击,无非是恫吓监管当局,期望得到公理与法理以外的不当干预,其心可诛。

 

马蜂窝起诉小声比比侵犯名誉权,败诉则已,万一胜诉,是要让批评与质疑的声音全部消失?互联网行业还要不要有点真东西?抄袭、造假、欺诈是否就此无拘无束?明白其中利害的吃瓜群众,必将把围观坚持到底。

 

我是吃瓜群众,我不是当事人,但正在发生的事与我的权益切实相关。

 

我是吃瓜群众,我不知道全部的真相,但我分得清是非黑白。

 

我是吃瓜群众,我用理性围观、用恰当的言语和行动表达我的立场。

 

我是吃瓜群众,推动社会进步的进程中,我不缺席。

 

#我是吃瓜群众,我关心,我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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